因为婚后全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般不能单独所有。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还是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只要双方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那么住房产权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但是如果当事人以其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财产全款购买的,那么一般认定属于单独所有的,除另有约定外。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