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该怎样区别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

该怎样区别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两种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两者的区别是:

1.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

3.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作虚假的告发。

4.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个犯罪事实。

5.前者的目的可能有两种: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罪犯;而后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处分。

二、伪证罪与包庇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界限

这三种犯罪的行为人,在作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后两种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

(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后两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

(3)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后两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

(4)包庇对象的情况不同。伪证罪包庇的是在侦查、审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后两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