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师资格考试最新通知
近日,河北省关于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发布。网上报名时间为月10日8:30-12月13日17:00,面试将于1月9日-12日举行。
重要提示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面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全部实行网上审核,不再进行现场审核。后附《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具体学校名称见附件)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此专业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双向备案”)在校三年级学生。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市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廊坊市报考。
4、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需在毕业后报考。
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
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承德市工业学校(承德幼儿师范学校)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宣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怀来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万全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固安县职业中学
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
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泊头职业学院
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青县幼儿师范学校
河间市职业教育中心
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邢台技师学院)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大名分院
邯郸市职教中心
定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河北商贸学校
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
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20年12月10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2、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具体学校名称见附件)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行“双向备案”)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10日8:30-12月13日17:00,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
2、2020年12月11日-12月14日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报名信息。
3、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16日24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1月4日-1月10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年1月9日-12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21年3月3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报考地点
1、户籍或居住证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市,居住证所在市报考(不能跨市报名)。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面试内容及科目
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技术(新增)、全科(新增)。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职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面试合格线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面试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
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约为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咨询电话
石家庄:0311-87060956
邯郸:0310-3113996
邢台:0319-2235812
保定:0312-5065856,5881917
廊坊:0316-5908655
衡水:0318-218
沧州:0317-3170658
秦皇岛:0335-3865055
唐山:0315-2801353
张家口:0313-2561383
承德:0314-2131206
省认定中心:0311-66005783
(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收费标准
根据冀发改价格1777号文件,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45元。
成绩合格证明
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后续具体认定工作安排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或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jszg.hee.gov.cn查找河北的认定通知。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1年1月9日-12日举行。根据我省考点设置及新冠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考生入场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三、所有考生考试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五、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八、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九、按教育部规定,入场时,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主动配合,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避免无意识违规。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需要核酸检测的考生请尽早打印准考证,按考试要求及时完成检测。
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7、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
8、报考小学、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中新增学科(除小学全科外)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小学全科为题库抽题,不用自备教材)。
(2)考生备课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15分钟。
注:所有自备教材原则上应是本学段内任意年级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含个人讲义及内部资料,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9、报考幼儿园,小学,中学(含中职文化课)除新增学科以外的考生无需自备教材。
10、收费标准:根据冀发改价格【2018】1777号文件,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45元。
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学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为河北省内(含河北省境内的部属院校)学校在校生,报考须在学校所在市。外省高校在校生请勿在河北省报名考试。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20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0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含在2020年下半年参加过单科考试的考生)。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A.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B.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C.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7、身份证信息显示已被注册的考生,12月12日10时前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的清晰照片发送到电子邮箱。
PART 1: MULTIPLE CHOICE (选择30个,共30分)
PART 2: ESSAY (论述2个,共20分)
PART 3: LESSON PLANNING(教案1个,共50分)
试讲:说课+试讲+现场回答考官问题,全英文作答。
考试项目
评估形式
总分比例
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
笔试
闭卷
50%
(满分:100分)
1、MULTIPLE CHOICE(共30分)
2、ESSAY(共20分)
3、LESSON PLANNING(共50分)
90分钟
试讲
现场讲课
50%
(满分:100分)
1、说课(5分钟)
2、试讲(10-12分钟)
3、现场回答考官问题(3分钟)
20分钟/人
四、注意事项
1、考试测评过程(笔试+试讲)全部英文作答,
2、笔试、试讲成绩均达到70分者及格;笔试、试讲成绩有一门未达到70分者,需重新申请补考(免费补考一次);具体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需提前准备2份(Two copies),课程容量为45-60分钟的详细教学教案(针对3-17岁少儿英语教学、主题不限),并在试讲时现场提交给考官。
4、考生可参考3-17岁相对应的少儿英语教学内容,自行选取除前述所说的其他教学材料、教具等。
美国TESOL教育
华东人才专修学院考务办
-11-16
〔
各大中专院校及社会考生: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
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和晋旅人字〔20xx〕20号《山西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山西省20xx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的精神,20xx年度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考生,我中心将集中开展考试及考前培训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具备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1日
报名地点:
设立四个固定报名点和一个临时报名点。
(一)固定报名点
第一报名点: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亲贤北街125号依景湾商业广场五层,乘坐13、56、65、807、813、851、838、825路公交车到平阳路亲贤街口下车,往西200米路北招商银行后院山西旅游,电话:7226197)
第二报名点:山西红马国旅水西关营业部(水西关街20号<肯德基旁>,乘坐 6、808、809、851路公交车到桃园北路水西关街口<十五中>下车,电话:5287567)
第三报名点:山西红马国旅旗舰店营业部(平阳路南中环街口向西200米,乘坐 13、55、56、807、877、72路公交车到平阳路南中环街口下车,电话:2590000)
第四报名点:汉庭酒店太原下元新店(和平南路45号<煤气化公司南侧或下元商贸城斜对面>,乘坐 38、39、868路公交车到小井峪街口下车,电话:6361188转0)
(二)临时报名点:晋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二楼215房间(大学城高校新区,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乘坐 903 到省高校新区下车换乘13 路假日南线到晋中学院下车,电话:3985850)
报名时间6月29日到7月3日(上午 09:50—12:00,下午 13:00—17:00),榆次大学城周边晋中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山大商务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煤炭学院等各大中院校学生均可就近报名。
为方便晋中学院报名考生,如果培训报名人数达60人以上,即可单独办班,地点:晋中学院
(三)报名材料
1.学历、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须交验学历、身份证原件);
2.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4张;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4.考试报名表。
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参加口试,不参加笔试,报名时需核收《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共两科,考试内容包括导游基础知识(包括全国和山西地方知识内容),导游实务和旅游法律法规,各科满分150分。试卷均为客观题,使用机读卡答题(用2B铅笔填涂)。口试中文类考生用普通话应试,外语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口试考评要点为景点讲解、专题讲解、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知识问答、礼貌礼仪,总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
1.笔试
时 间
20xx年11月15日(星期日)
09:00—11:00
14:00—16:00
科 目
导游基础知识
导游实务
旅游法律法规
2.口试
11月16日开始口试。
(三)考试地点及要求
考试统一在太原进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要求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应试。
(四)参考教材及书籍
考试教材为:山西省旅游局组织编写并由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实务》、《旅游法律法规》、《情系山西—旅行社导游词选编》(均为20xx年版)。参加英语导游资格考试口试的参考书籍为《山西英语导游》。
以上教材购买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7230192
三、培训
(一)培训时间
周末班:9月11日下午报到,9月12、13、19、20、26、27日、10月1、2、3、4、5、6、7、11、17、18、24日全天培训,共17天。
上课地点:太原市(培训前电话通知或从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微信获取详情)
(二)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为考试教材的编撰者及我中心的资深教师,均参与过往年命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内容权威,效果突出,能帮生迅速把握考试重点,掌握答题技巧,有效提高考试通过率,多年来受到考生的一致好评。
(三)培训方式
(1)面授
笔试培训紧密结合考试教材,突出重点、难点,对相关联、易混淆知识归纳总结,帮助学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记忆,并结合历年真题、模拟题,强化学员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口试培训针对不同精品线路进行专题讲解、景点讲解和知识问答,专家点评和对受训者个人模拟讲解相结合。按线路对学员进行分组,反复训练,针对不足重点纠正,使每位学员熟练掌握口试流程,充满信心应对考试。
(2)随堂测试
根据授课情况,授课教师不定期进行随机测试,了解学员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合理调整授课内容或进度。
(3)答疑解惑
学员针对所学内容的疑惑问题以纸条形式提主任,班主任归类汇总登记在册,每次培训结束前由授课老师统一解答。
(4)模拟考试
全部课程培训结束后,统一对学员进行笔试与口试模拟考试,使学员克服惧考心理,增强临场应变能力。
(5)题海策略
笔试采取大量练习真题、模拟题等,对重点、难点以及高出现率内容进行分析总结,扫除盲区死角,加强印象,提升记忆。
四、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xx]382号)文件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每人收取考务费250元,加试费70元,另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
培训费:6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费、现场模拟考试费、笔试模拟考试费等)。
20xx年参加我中心培训人员,凭培训相关证明享受五折优惠。
备注:报名时每人交一寸红底照片一张同时备注现场模拟考试所选线路。
联 系 人:王老师 亓老师
联系电话:0351—7226197
电子邮箱:344358502@qq.com
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我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xx〕86号)和原人事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xx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可以参加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 20xx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xx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三)免试条件:对20xx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合格者并通过考后资格复核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证书。
二、网络报名
考试报名使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登录界面。主要环节有:注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一) 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注册后即可选择考试项目。之前在此网站注册过的考生,应使用原注册账号登录报名。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7月18日09:00—7月24日17:00
考生应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和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
(三)网上资格初审
此步骤是对考生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的初步比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不代表报考人员一定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全部达标的考生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缴费
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即可在网上交费,确认已缴费后即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26日24:00。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等17项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xx〕38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68.00元/每人每科。
(五)准考证打印
所有确认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5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15日举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市(含呈贡区),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务。参考考生请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xx年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此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资格复审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达标(每科成绩均达试卷总分的60%)的考生,需在云南省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上填写并提交合格人员登记表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审核点”进行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复审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考生可以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根据人事考试中心规定,按自动放弃考后复审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三)成绩管理
考试为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四)证书领取
资格复审通过后,等待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上通知。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一)雷同卷的认定:依据令第31号规定,在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被认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试卷,当次科目成绩无效。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考人员,按令第31号处理,特别提醒考生,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考。
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三)考生应考时,应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按要求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4)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审核点查询:考生可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动态”栏目中点击“云南省各审核及证书领取地点咨询电话、地址”查询联系方式。
【【精选】考试通知4篇】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发〔20xx〕90号)规定执行。
1、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路线、方针、,遵守法律法规。
(2)热爱统计工作,具有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高中毕业以上学历;②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
(4)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且从事统计工作满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4年。②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4年。③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④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⑤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⑥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1年或获博士学位。
(5)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②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者取得中级资格后(包括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下同),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③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④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2、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二)考试报名按属地和就近原则进行。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报名表,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盖章,并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统计局报名。没有主管部门的,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统计局报名。
(三)全省统一报名截止时间为 6月25日(双休日除外)。考试报名联系电话为,定海区统计局:2022697、普陀区统计局:30137、岱山县统计局:4406696、嵊泗县统计局:5081433。新城及高级统计师考试报名,可直接与市统计局联系,电话:2283573。
(四)报考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需查验有关证件原件,并向县(区)统计局提交复印件一份。查验证件包括: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同时查验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大专以下学历(不含大专)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需查验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应届生报考初级资格考试需查验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材料。
各级统计局负责考试报名工作的人员要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报名表相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二、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日期定为20xx年10月22日。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二)考点设置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地点由市统计局确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由省统考办确定。
四、考试大纲
20xx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均可从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fxbk)下载。
五、其他
考试费收取标准按浙价费〔20xx〕13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中级35元/科。各县(区)按浙统考办〔20xx〕1号文件的规定及时上交省局考务费。
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的录取分数线:20xx年参加GCT考试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其20xx年GCT成绩单科不低于32分,总分不低于214分。
专业基础笔试在20xx年12月21日举行。
用邮件发出,有报考清华大学其它专业还没收到的可以电话联系学校招生办的老师。
凡20xx年参加GCT考试,GCT成绩符合我校当年入围第二阶段考试要求者,且20xx年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20xx年也没有被任何学校初步录取,均可报名。即20xx年GCT成绩单科不低于32分,报考信息类各工程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40分;报考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22分;报考其它工程领域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30分。按考生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学历后工作年限不同对GCT总分要求照顾为:工作年限满9年~10年者降4分;工作年限满以上(含11年)者降8分。20xx年参加GCT考试的考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xx年7月31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语种
(一)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时间为5月21日和11月5日,全省拟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口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东南大学(BFT考点)承担,BFT考点联系电话:(025)837922。
(三)考试语种:上半年考试我省开设英语(一、二、三级)和日语(一、二、三级)2个语种,下半年考试仅限英语(二、三级)1个语种。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二、试题题型、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各语种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答题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1本。
(三)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草稿纸一张,考场上亦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所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四)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相应级别笔译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附加条件的,报名时也无需报考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等。
(三)根据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xx〕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
四、报名组织
(一)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二)我省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5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6日-18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下半年(11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年8月7日-20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2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一级及二级免试科目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其他报考人员无须现场进行审核。报名咨询电话:(025)832299、83227520。
(三)省直笔译考试审核注意事项
1.审核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42号江苏省省级
机关管理干部学院一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5)832299。
2.审核材料:报考一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以及相同语种、类别的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的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3.审核时间:上半年 3月7日-19日
下半年 8月8日-21日
4.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四)上半年考试5月12日-18日(下半年考试10月26日-11月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与费用
(一)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电话:010-696078。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xx〕332号)精神,全国一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300元。
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40元。
三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25元。
(三)报考者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领取收费票据,具体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99。
六、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
考试结束60天后,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
考试结束3个月后,报考人员可先与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电话联系,再到现场领取证书。联系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99。
【【精选】考试通知4篇】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xx]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5日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0月15日下午: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1日9:00开始至7月27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3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1日9:00至14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新闻出版局(津人专〔20xx〕6号)文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暂行规定》(20xx年8月7日)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
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7日9:00至10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xx年7月31日9:00至8月3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 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xx年8月7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xx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xx年8月4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一、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83310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各市教育招生: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考试[]9号)的规定,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决定,调整我省开考的工商企业管理等6专业的主考院校(见下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不再担任主考院校工作。上述专业自20xx年4月考试起,新生(即20xx年的11月份报名之新生)须按新的主考院校进行报名考试。20xx年年底前毕业的考生仍按原主考院校颁发毕业证书。
附件: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调整主考学校一览表
码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调整后的主考学校
02 工商企业管理 本 安徽财经大学
05 电子商务 专 安徽财经大学
082207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专 安徽师范大学
082208 计算机信息管理 本 安徽师范大学
080708 计算机通信工程 本 安徽师范大学
080709 计算机网络 本 安徽师范大学
各毕业生:
铜陵自考办定于7月12、13日发放《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证书,请毕业生持或准考证到我办领取。(本人未到现场领证的, 代办人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位字〔20xx〕3号)文件要求,师范类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现将加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报名:20xx年7月30日8:00-17:00
辅导:20xx年7月31日-8月3日(自愿)
考试:20xx年8月4日
二、地点
报名:赭山校区(老校区)综合楼三楼教务处科室办公室
辅导及考试:另行通知
三、考核课程
四、注意事项
1、报名须携带自学考试准考证、一张一寸彩照,考试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考核课程以自考教材为复习范围。
【提要】黑龙江秘书资格报名秘书信息 : 20xx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大庆市秘书资报名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为做好大庆市 20xx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 根据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具体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及申报条件
20xx年上半年鉴定考试的职业是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具体职业等级、申报标准和条件请点击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管理网站,在“高级查询”框输入所要申报职业查询。
二、鉴定时间
20xx年5月20、21日。
三、报名方式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实行网上报名。
20xx年上半年大庆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系统连接
(请各位考生在仔细阅读通知后再于大庆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四、报名和确认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3月16日—3月2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xx年3月27日—3月31日
现场确认地点: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位于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459-6292026
五、报考要求
(一)考生报名需携带证件及材料:
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同版二寸(与网上报名照片同版)照片2张(粘在审核表左侧空白处);
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考生所在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年限证明1份(社会考生均须提供);
7.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申报二级以上级别的考生需要进行综合评审。
(二)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需在现场缴费,之后请关注报名网站按网站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记住在报名网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
(三)需要进行综合评审的考生,要详细阅读《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在现场确认时将论文或评审资料交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做好论文答辩准备。
(四)秘书三级、四级,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为考生下载填列《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报名表》1份及《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其他资料与网上报名提交资料的2、3、4、5、6项相同。考生需要提交同版免冠1寸近照2张(含报名表上粘贴1张),同版2寸照片1张(粘在报名表空白处),须提交大小在25K至30K之间的电子版照片。考生电子版照片需要按照其在《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中的顺序命名,格式为:“序号-姓名-职业级别”,《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照片须在现场报名前发送至dqosta@163.com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审核,考生准考证在考试前7日内到我中心领取。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考生网上报名后一定要按自己预约审核时间到现场确认审核,逾期将失效。
考生预约成功后又修改个人信息的,必须重新预约审核,否则为报名失败。
(六)补考考生可用原注册的账号登陆申报。
附件:
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报名表(秘书三级四级使用)
2.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秘书三级四级使用)
3.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报考二级以上级别考生使用)
4.工作年限证明(社会考生使用)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休闲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考生须参加河南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xx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7日18:00。
二、考试
(一)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未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或考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填报体育专业。
1.考试项目
⑴身体素质:100米、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生5公斤、女生4公斤)三项为考生必考项目。
⑵专项技术:田径200米(男、女生)、400米(男、女生)、1500米(男、女生)、跳高(男、女生)、跳远(男、女生)、三级跳远(男生)、铅球(男生7.26公斤、女生4公斤)、标(男生800克、女生600克)、足球(男、女生)、篮球(男、女生)、排球(男、女生)、乒乓球(男、女生)、武术(男、女生)、体操(男、女生)。
每位考生只能在以上专项技术项目中选定其中一项,选定后不得变更。
2.考试内容
⑴田径:参照国家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⑵足球:正脚背颠球、20米运球过杆射门、定位球踢准。
⑶篮球:助跑摸高、一分钟投篮、往返运球投篮。
⑷排球:助跑摸高(每位考生必考),发球、正面双手垫球、正面双手传球 、正面扣球,省招办从四项中确定其中两项。
⑸乒乓球:左推右攻、正手扣杀或拉弧圈。
⑹武术:左右正踢腿、腾空飞脚、竖叉、套路(拳术或器械任选一套)。
⑺体操:
男生:
①倒立架上手倒立。
②单杠:长振(跑动)屈伸上成支撑单腿经侧摆越成骑撑骑撑前回环骑撑转体180度成支撑支撑后摆挺身下(器械高度1.60米)。
③双杠:挂臂撑屈伸上成分腿坐分腿坐慢起成肩倒立前滚翻成挂臂撑,后摆上支撑前摆向内转体180度下(器械高度1.75米)。
女生:
①头手倒立屈伸髋。
②单杠:单脚蹬地翻上成支撑单腿经侧摆越成骑撑骑撑后倒单挂膝摆动上骑撑转体180度成支撑支撑后摆挺身下(器械高度1.50米)。
③双杠:杠端跳上成分腿坐分腿坐慢起成肩倒立前滚翻成分腿坐体前握杠,两腿滑杠并腿接支撑前摆支撑前摆向内转体180度下(1.50米)。
3.计分办法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三项身体素质每项40分、专项技术30分。
通知考生的专业成绩为整数(总分合成后,小数点后十分位四舍五入取整)。
4.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⑴专业考试将安排在20xx年3月底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介绍信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参加专业考试。《专业准考证》在考试现场领取。
⑶专业考试期间,如遇可能影响考试的天气状况,将根据专家组意见,研究决定是否暂停或推迟考试并现场通知考生。
⑷考生专业考试违规、违纪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⑸考生在专业考试前可自愿适应场地,适应场地的时间、要求及相关问题,由场地归属单位负责。
(二)文化考试
考生须参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填报志愿
考生依据我办公布的院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学校招生章程填报志愿。考生填报提前批中的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志愿,不得兼报同批次其他类别志愿,但可兼报其他批次的院校志愿。
四、录取
我办根据高校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按文、理科分别划定本、专科的文化和专业控制分数线。在考试成绩达到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在已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五、加强领导和管理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对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招生,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参加专业考试的工作人员,要遵守专业考试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确保考生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考试。对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它
(一)报考体育院校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新闻学、体育经济与管理、教育技术学等普通类专业的,无需参加体育专业考试。
(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属院校单独招生,具体安排另行下发。
(三)只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报名,不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的报名及考试,具体安排另行下发。
20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xx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20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xx]14号),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以下简称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5月13日至16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现将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答题要求和评分原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依据
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以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和范围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规定。
二、试题题型
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xx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三、答题要求
初级会计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四、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在试卷中规定,实行计算机阅卷。
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将上述内容告知报考人员。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1月8日
拓展阅读:20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及报考条件
考试科目、方式和时间
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实行无纸化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考试于20xx年5月13日-16日间举行,具体个人的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考试采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时间不能混用。
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
(共4天、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报考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以上学历(须在20xx年5月13日(不含)以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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