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检察院不起诉问题的解释: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赔偿到位且达成谅解书,检察院可以免于起诉。
法律分析
以下是我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检察院不起诉的这一问题的解释。
一、免于起诉: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条件:基础: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检察院免于起诉合法么:现在的刑事诉讼法、刑法都没有免于起诉这么一个概念。交通肇事死亡一人赔偿到位,但没有谅解书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会判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拓展延伸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对方谅解后检察院是否能免于起诉?
在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对方谅解对于检察院是否能免于起诉存在一定的影响。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涉及人命损害的情况更加严重。虽然对方谅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责任,但并不能完全解除法律责任。检察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肇事者的主观故意、行为后果、社会影响等,来决定是否起诉。对方谅解可以作为辩护的一部分,但并不是免责的绝对依据。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判断和处理。
结语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的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是基于法律规定的免于起诉条件,并非免责的绝对依据。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方谅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责任,但并不能完全解除法律责任。检察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肇事者的主观故意、行为后果、社会影响等,来决定是否起诉。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