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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逃逸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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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交通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了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当事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务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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