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公司安全运营稽查考评管理办法为确实加强公司安全运营线的管理力度,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增强员工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安全运营线各岗位的稽查、监督、考评全部按本办法执行。
第至30日为考评日。考评内容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应当共同遵守的公共行为规范;一部分为本岗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和遵守的规范,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见附表)。
第前报安全运营部汇总;安全运营部在每月30日前报安全运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三十四条 :分部个人的年度考评结果在每年12月30日前,各分部文员上报到安全运营部,安全运营部汇总后上报给安全运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存档。
六、 组织领导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安全运营线稽查考评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安全运营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总办主任、安全运营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维修中心经理、各分部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设在安全运营部。
第三十七条 :各分部要相应成立稽查考评小组,在分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稽查、监督、考评工作。
七、 附则
第三十 :本办法从20__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中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全运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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