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伤病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津贴、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中,治疗伤病费是指因工伤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药品费和康复费。而第十一条规定,受伤职工有权自主选择就近的诊疗机构和医生进行治疗。因此,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时,被保险人可以自行选择医院和治疗方式,但应当确保自身权利不受侵害,同时需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受伤职工有权选择就近的诊疗机构和医生进行治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伤病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津贴、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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