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应签订书面合同,纠纷可协商、调解或起诉。合同内容应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可参考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可通过仲裁解决。
法律分析
1、工程没有合同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协商、调解或起诉。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定其他解决措施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拓展延伸
应对拖欠工程款的法律途径和解决方案
应对拖欠工程款的法律途径和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可以通过与拖欠方进行协商和谈判,寻求达成和解或制定还款计划。其次,可以考虑向相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以争取合法权益。另外,如果有合同存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要求拖欠方履行合同并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此外,还可以委托律师代理,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拖欠款项,包括发出律师函、起草诉讼材料等。需要注意的是,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和指导。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可参照示范文本约定合同内容。发生纠纷时,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或采取其他解决措施。对于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需根据具体情况,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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