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职工年假的天数与工作年限的关系。然而,有些用人单位却经常漠视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只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计算年休假天数标准。对此,法官解释说,只要劳动者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在入职前的工作年限,法院就能够支持劳动者的合法主张。同时,这种举证并不复杂,有些劳动部门就可以出具相应的工龄证明,同时之前任职的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等,也都可以作为证据。因此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的工作年限不同,年假的天数也会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如果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则年假为5天;如果已满10年不满20年,则年假为10天;如果已满20年,则年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由此可见,年休假与工龄密切相关,劳动者工龄的长短直接关系到其可享受的年休假的天数。而且,这里所讲的工龄指的是劳动者的累计工龄,并非指在某一单位的工作年限。可实践中却经常发生,部分用人单位为了缩短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休假权利,漠视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只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计算年休假天数标准。
法官解释说,事实上单位的上述做法是站不住脚的,一旦发生争议,只要劳动者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在入职前的工作年限,法院就能够支持劳动者的合法主张。而且,这种举证并不复杂,有些劳动部门就可以出具相应的工龄证明,同时之前任职的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等,也都可以作为证据。
二、年假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5天;在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10天;在连续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15天;在连续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享有带薪年休假20天。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具体来说,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与年假天数存在一个倒数关系,即实际工作时间每增加一天,年假天数相应减少一天。因此,在计算劳动者年假天数时,需考虑到实际工作时间的影响。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劳动者的工作任务的,可以经与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协商后,重新协商确定。这一规定为用人单位在调整劳动者工作时间或任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充分尊重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合同的履行,并依法为劳动者执行年假制度。对于职工来说,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遇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安排年假的情况,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投诉,寻求法律帮助。
结语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的工作年限不同,年假的天数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劳动者工龄的长短直接关系到其可享受的年休假的天数。同时,用人单位不能漠视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只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计算年休假天数标准。如果发生争议,只要劳动者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在入职前的工作年限,法院就能够支持劳动者的合法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