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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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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6个月。

2、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双方调解和好没有制作调解书,则从调解协议制作当天开始计算六个月;如果是制作了调解书的离婚案件,则应从最后一方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开始计算六个月的。

3、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则是从撤诉当天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时间。

一、被起诉离婚可以不去吗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什么

被起诉离婚可以不去,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有哪些情况不能要求离婚

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形有: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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