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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怎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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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开庭时,法庭调查程序为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的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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