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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如何处理后悔的问题?

来源:意榕旅游网

劳动合同解除需双方协商一致,书面通知并支付补偿金。违反合同规定需支付双倍赔偿金。劳动者可因试用期不合格、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劳动合同无效、刑事责任等情况被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因劳动者疾病、非因工负伤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等情况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

法律分析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和辞职书一样的效力,就是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一方需要进行撤销,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那么是无法进行撤销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正常情况下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如果一方提出解除,而另一方不同意,则无法进行解除。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特定的情形,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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