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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后男方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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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子需写双方名字;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共有;另有约定除外。个人财产: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1、分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若夫妻双方未明确约定,房产证上仅写其中一方名字,则应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应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比例共同拥有,但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2、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应视为仅对该子女的赠与,因此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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