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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亲属是否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来源:意榕旅游网

房产证加名字的流程和费用因关系不同而异。配偶名字可直接办理,费用约150元;加子女或父母名字需进行价格评估;加非直系血缘关系的名字较为复杂,费用较高。所需证件包括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注意事项包括产权人和加产权人需同时到场。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有不同颜色和权益表述。添加名字的费用和程序需根据具体情况提前了解清楚。

法律分析

无血缘关系房产证加名字是可以的,这没有多大的关系。

房产证上加名字还要视房子的情况和加什么人的名字而定。加不同人的名字,如直系血源关系和非直系血源关系的,加名字的流程和费用也是不相同的。

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加配偶名字夫妻间加名字,只要有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产权变更窗口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费等。

2、加子女或父母的名字如果房产证原本就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需要加进子女或父母名字时,应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进行价格评估,因为这相当为房屋买卖的形式。

3、加无直系血缘关系的名字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另外再费用上也要交纳得更多。

房产证加名字所需的证件材料和注意事项:

1、所需证件: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除了带足证件,还需准备好各类证本的复印件。

2、注意事项:在到当地交易中心办理加名字时,房屋的产权人和加产权人都要到场。

其实,买房时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

因为前面也提到了,不同情况下添加名字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主要就是和关系不同的人有关。而且在添加名字的时候,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然后走相关的程序来添加名字,最好就是提前了解清楚。

结语

房产证加名字的流程和费用因房屋情况及加名人关系而异。夫妻加名字只需结婚证,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费用约150元。如加子女或父母名字,需先评估房屋价格,再办理手续。加非直系血缘关系的名字较为复杂,需视为房屋买卖,费用更高。办理需准备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等证件,注意产权人和加名人需同时到场。在房地产权证上,第一业主为《房地产权证》,其他人为《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添加名字的费用和程序需根据具体情况提前了解清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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