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事实上,调解贯穿整个庭审,在案件立案以后开庭以前有调解阶段,开庭时也可以调解,庭审结束以后仍然可以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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