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的人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必须出席的被告拒不出庭可被拘传。已给判决书被告不履行,可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异议,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采取强制措施如冻结财产、扣留收入、拍卖财产等。
法律分析
一、起诉欠钱不还的人,被告不出庭如何处理
1、起诉欠钱不还的人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出席的被告,人民法院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依然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法院已给了判决书被告欠钱不还怎么办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结语
对于起诉欠钱不还的人被告不出庭的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如果被告是必须出庭的,法院经过两次传票传唤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以拘传被告。对于法院已给出判决书但被告仍然欠钱不还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对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执行员可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执行员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拍卖财产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