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一旦签订生效,但当出现经济情况变化、子女抚养问题、债务问题等特殊情况,离婚协议可以修改。修改离婚协议需双方自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当自愿、协商修改离婚协议书,互相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变化的情况对协议作出修改的,应当遵循与当初订立协议相同的程序。”
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离婚后,因夫妻子女状况、居所、经济情况等发生变化,或者因离婚时财产评估、债务清偿方式等问题未能考虑周全,当事人可以自愿重新协商达成协议,也可以请求人民变更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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