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3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上下限的通知》,2023年杭州城镇职工社保个人缴费上限为44,620元,比前一年的42,462元有一定幅度的提高。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缴费上限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缴纳的金额。按照杭州市社会保险条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本市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的1至3倍。因此,如果个人年工资收入超过44,620元,其缴纳的社保费用也只能按照44,620元的缴费基数计算。
【法律依据】:
《杭州市社会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未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缴,并处以逾期未补缴金额0.05%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