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怀孕期间公司给交保险。怀孕期休假,工资需要发放;另外孕期的社保单位部分必须由单位缴纳。此次,女职工在怀孕期还有以下保护: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妊娠满7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总而言之,员工怀孕生育期间,单位仍然要照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而员工本人的应缴部分则由单位依法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如果按时参保缴费的,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和公积金待遇。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