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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要怎样进行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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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订立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以及办理登记手续。在分立过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需办理变更登记,新成立的公司要办理设立登记,而新设分立中,原公司解散,应办理注销登记,分离出来的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经过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其中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立的程序有:

首先,需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其中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要做出公司分立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其次,订立分立协议。

再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第四,通知债权人。公司分立牵涉公司财产分割,公司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最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要办理变更登记,新成立的公司要办理设立登记;新设分立中,原公司解散,应办理注销登记,分离出来的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拓展延伸

有限责任公司分立是指公司将原有的法人资格分离,成为两个或多个独立的公司。在进行分立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程序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分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则分立行为无效。

2. 债务承担:分立前,原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立后,原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其出资比例或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3. 股权转让:分立前,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分立后,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4. 资产分割:分立前,公司应当将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并将分割后的公司财产按比例分别归入分立后的公司。

5. 债务清偿:分立前,公司应当将债务清偿完毕,分立后的公司可以继续承担原公司的债务。

6. 税务处理:分立前,公司应当将未了结的税款及滞纳金等费用清算完毕,分立后的公司可以继续承担原公司的债务。

7. 公司名称:分立前,公司应当将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分立后的公司可以继续使用原公司名称。

8. 印章处理:分立前,公司应当将印章进行清算,分立后的公司可以继续使用原印章。

总之,在有限责任公司分立时,需要注意程序合法、债务承担、股权转让、资产分割、债务清偿、税务处理、公司名称和印章处理等事项。否则,分立行为可能无效,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结语

公司分立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必须经过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表决通过需要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而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则需要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在分立后,需要订立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最后,办理登记手续。总之,分立公司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确保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并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四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除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外,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二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章 国家出资企业 第十八条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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