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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改善人居环境工作导则

来源:意榕旅游网

区改善人居环境工作导则

郑州XX镇区改善人居环境工作导则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管理和改善镇区内环境卫生,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确保镇区内镇容镇貌有明显改观,公民文明卫生意识有较大提高,努力改善镇区面貌,促进镇容镇貌整洁有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导则: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布局,各县(市)、区中心镇区的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及相关活动。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中心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到20__年底,力争达到如下具体目标:

1、镇区规划合理,环境整洁,路面平整,硬化率达90%以上;镇容美观有序,文明施工,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无乱设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良好。

2、镇区有专业保洁队伍,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基础环卫设施设置规范。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门内卫生达标。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达标,有专人管理,清洁卫生,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排水管网布置合理,排水畅通,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中文化旅游型城镇达到100%。镇区内无放养家禽牲畜。

3、镇区基础设施规范整洁。镇区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环境洁净有序。绿化美观,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6平方米以上。

4、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群众爱护公共环境的文明素养不断提高。

5、庭院清洁,物品堆放整齐,村民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建设原则

1、坚持城镇建设、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针对中心城镇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环境特征进行功能定位,正确处理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卫生的关系;

3、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中心镇建设应以城镇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

4、坚持城镇建设与环境卫生并重的原则。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5、坚持城镇传统风貌与城镇现代化建设相结合,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名胜古迹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四、建设步骤

(一)全面清理辖区环境阶段(20__年5月-20__年

12月)

1、彻底清理辖区范围内的垃圾死角。实行全天候清洁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增补、更新街路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清除河道、沟渠两岸及其中的垃圾污物;取缔违规占道市场、沿街流动摊贩,清理店外摆放和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和不规范的牌匾、广告;修整绿地花坛,清理枯死树木和补栽缺损苗木;加强“门前三包”管理,清理门前堆放物;全面整治街路、学校、广场、车站周边和商业街、居民区内的各类违章占道现象。

2、全面开展单位卫生整治活动。镇政府和镇级各单位要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清除垃圾污物和杂物,擦拭门窗玻璃,清除物品积尘,及时清理垃圾筒,整顿停放车辆秩序,搞好公厕卫生,绿化、美化环境。

3、全面改善居民区卫生环境。清除垃圾污物和乱贴乱画现象,清理院区、绿地等场所的乱堆乱放杂物,加强日常清扫保洁,规范管理垃圾收集点,严禁散养家禽家畜。

4、全面整治施工场所和集贸市场。清除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建筑残土,更换或修复施工现场的破损围挡,整齐堆放物料;及时清运拆迁现场的残土、垃圾,杜绝违章占道现象。加强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有专人随时进行扫保,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及时收集清运垃圾。

(二)强化提升阶段(20__年1月-20__年12月)各县(市)、区对照整治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查漏补缺,抓好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完善工作,全面完成建设和规划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巩固提高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中心镇区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垃圾收集管理,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各乡(镇)要在建立完善一支专业环卫清扫清运保洁队伍,建设配置合理的垃圾收集容器,建设规范化的垃圾中转站上下功夫。

(三)巩固完善阶段(20__年1月-20__年12月)

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总结,开展专题调研,切实解决存在

问题,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创新思路、方法和措施,扩大行动效果。

五、建设重点及标准

(一)环境卫生

1、住宅小区、市场、商业中心等人群较集中地区设置水冲式公厕,并满足镇区每平方公里设有2-3座水冲式公共厕所要求。

2、设有粪便、垃圾集中消纳处理设施,无露天粪坑。垃圾无害化堆放应有灭蝇措施。

3、镇区人口规模大于2万人的城镇应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其他城镇建设垃圾转运站。镇区应设置环卫站,

其占地面积按照每万人0.10~0.15ha计算。

4、主干路、次干路两侧,车站、商场、广场、社会停车场等出入口附近以及生活区内部,均应布置废物箱,其中主、次干道两侧按照每100米布置1个废物箱,生活区内部按照50~80米的服务半径进行设置。

5、镇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车站、集贸市场、街巷、公厕等处有专门保洁人员,保持日常清洁卫生。

6、新建住宅小区有无害化处理粪池。

(二)镇容景观

1、镇区建筑严格按规划、设计建设。造型、群体空间结构美观,色彩搭配和谐,与当地自然风貌和传统特色相协调。

2、在改造和建设中,注意保护古文物、历史文化遗址,丰富镇文化、历史内涵。

3、镇区有各类标识牌,各种标志(路牌、广告、招牌等)布置适当,美观实用。

4、沿街无违章占道设摊、堆物,河道水面无悬浮杂物,施工场地周围无建筑垃圾。

5、沿街车辆停放整齐,自行车不占道停放。

(三)道路、交通

1、镇区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符合人流和交通需要,有明显道路、地名标志。

2、镇区道路铺装达85%以上,其中主干道、次干道、巷道铺装分别达到100%、80%、60%以上。

3、主、次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巷道可铺装人行道砖或当地生产的经济型材料。

4、主干道100%设置路灯,亮灯率达95%,光源可采用节能灯或太阳能灯。

5、镇区设有汽车站或客运车停靠点,有布局合理的货物车辆或其它机动车辆停车点。

6、主街道路牙、人行道板符合规范,车辆停放线布置合理、清晰。

(四)供水、供气、供热

1、镇域范围内自来水普及率达75%以上,镇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

2、建设符合市政标准、设施配套齐全的集中式水厂以及完善的供水保障体系,供水管网全部地下敷设。

3、镇水厂常规化验设备配置齐全,水质综合合格率达85%以上;水厂水源地按规定设置保护区,并采取严格措施,确保水源水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级标准。

4、镇区供气率(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达100%,镇域供气率达80%以上;已实现区域供气。镇区(域)液化气储罐站、换气点(站)设置合理,符合规划、消防、化学

危险品经营等相关规范、规定,有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书,经营规范。

5、建成区域集中供热系统。根据当地经济与能源状况,合理选择供热热源,并充分考虑利用太阳能、地热等清洁可再生能源;按照《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的要求,布置完善、合理的供热管网体系;镇区集中供热率达到50%以上,其中工业型城镇与文化旅游型城镇达到70%以上。

(五)排水工程

1、镇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集中居住区铺设排水设施,管网布置合理,排水畅通。

2、有条件的镇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中文化旅游型城镇达到100%。

3、乡镇企业集中进行废水处理,并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4、镇域防洪排涝设施安全完好。

(六)供电、通讯

1、电力、通讯等线路架设有序,主街道、住宅小区及主要景观地区应实施隐蔽埋设。

2、镇域范围村村通电话,镇区人口集中区、主要公共场所装有公共电话。

(七)防灾设施

1、镇区设置各类防灾设施,规划布局合理,各类建设符合防灾等相关规范要求。

2、工业区、商业区、仓储区、住宅区和重要建筑物设有消防用水设施。

(八)学校、幼托

1、镇域范围内教学设施能满足本镇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需要。

2、镇区校址适当,环境优美,校舍采光、通风良好,结构安全;能满足学生做操、球类、器械等活动场地、标准跑道和体育运动设施。

3、校舍建筑面积(按在校学生计算):中学平均每生面积不低于5.5平方米。

4、镇区设有满足适龄儿童入托、入园需要的幼儿园、托儿所,服务半径合理。

(九)文化体育科技设施

1、镇区建有符合规范的多功能文化娱乐活动中心(站、馆)、健身场馆;图书馆、科技活动室管理规范,正常开放。

2、住宅小区、医院、商业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宣传栏,宣传内容健康。

(十)卫生院

1、镇区卫生院位置适当,设施配套,病区环境清洁卫生。

2、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废弃物、污水专门处理设施,设施运行正常。

(十一)市场建设

1、镇区内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及其它各类专业市场布局合理,规模适宜。

2、市场设施完善,建筑结构安全,造型美观;农贸市场和小商品市场要做到室内化。

3、市场管理有序,整洁卫生,无乱设摊点现象。(十二)服务设施

1、镇区有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具有一定规模、适应对外交往需要的宾馆等接待设施。

2、镇区服务设施网点布置合理,适应居民和辖区农民需要。

(十三)住宅建设

1、镇区有一个布局合理、环境舒适、设施配套、建筑面积达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2、住宅建筑平面布局合理,结构安全,造型美观,朝向、日照、通风良好。

3、小区道路交通组织合理,社区服务配套,各类车辆停放有序。

4、小区绿地率达25%以上,公共绿地达0.5平方米/人以上;绿地有照明、景观等设施。

5、小区管理规范,无乱搭乱建现象。

6、镇区50%以上住户拥有成套住宅;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30平方米以上。

7、镇域范围内,砖混结构住宅占住宅总面积的95%以上。

(十四)绿化

1、各类绿地布局合理,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5-8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

2、主街道有行道树,河道两岸有沿河绿化带。厂区、宅前屋后绿化优美。镇区古树名木保护完好,生长良好。

3、镇区有供游憩的综合性公园或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绿地、广场,绿地有步道、照明、景观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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