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_______
预算编制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以下称为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某某项目的实施方案和预算的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和规章。
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第二条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地点:
2.3项目等级:
第三条主要技术标准
双方约定乙方开展本次委托工作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3.1国土资源部财〔 〕41号关 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3.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 )及其引用规范;
3.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 );
3.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53.1153.61996);
3.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 〕2821
3.6《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第四条项目完成时间(各单位自行约定)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5.1甲方负责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编制所必需的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5.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第六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6.1乙方从事本项目工作期间的一切开支自理(含项目评审费),安全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甲方因工作需要往返的差旅费除外)。
6.2乙方须按国家和市局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编制,提交项目入库所需要的各项成果资料,其质量应达到评审合格要求,并对其质量负责。
6.3乙方必须参与项目在立项过程中的各项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6.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等技术交流,解决施工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若发生设计变更,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并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
第七条交付成果
第费用支付时间和方式(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1取费标准: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经双方商定,乙方完成完成项目的实施方案和预算编制直至项目被批准立项取得备案通知文件后,甲方按项目预算中工程施工费的2.%计取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经费。
8.2支付方式:项目被批准立项并取得入库备案通知书文件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费用的80%,剩余20%费用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8.3若项目因乙方成果出现问题而未取得入库备案通知书文件,视乙方在合同期间所作的全部工作无效,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方转让或用 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未达成一致的,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11.2由 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3
11.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 (盖章)
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法人(或委托人)代表:联系人:
电话:_________ 023_______1传真:_________ 023_______9
地址:_________ 巫山县巫峡镇广东路321号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406室邮编:404700开户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重庆
法人(或委托人)代表:联系人: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开户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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