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管理规定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各班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理顺工作程序,使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班组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
3.1劳务派遣员工是指与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作业公司各班组工作的员工。
4.1各班组负责执行作业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
4.2各班组负责合理使用本班组劳务派遣员工用工指标。
4.3各班组负责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与调配。
5工作要求
5.1各班组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工种要严格按照作业公司下达班组编制执行,不得任意突破。由于工作量需要增加的班组,提前向作业公司生产服务中心申请,并说明原因,得到批准后由生产服务中心派遣员工到班组工作。
5.2劳务派遣员工日常管理。
5.2.1被作业公司派往各班组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班长及时安排工作。对于新招聘的员工,按照作业公司行政管理部要求搞好员工试用期考核。
5.2.2如果劳务派遣员工申请辞职,班长提示员工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作业公司,作业公司根据程序安排员工交接工作。
5.2.3各班组申请退工的,应向作业公司生产服务中心上报申请,说明的退工事由及原因、退工时间。
6.1本规定由作业公司班组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