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不公平的合同无效。签订的合同不公平的,可以提出撤销请求。合同的签订应当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缺乏经验,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明显不公平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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