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探望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中止探望。中止后应当恢复。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