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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强奸罪认定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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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认定要件及常见作案手段。强奸罪侵犯妇女的贞操权,客体为女性,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与女性发生性行为,包括无责任能力的妇女。主体为年满14周岁的男性,主观为故意与被强奸妇女发生性行为。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常见作案手段包括使用暴力、胁迫,利用药物麻醉或灌酒,以及利用职权逼迫等。

法律分析

一、法律规定强奸罪怎么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性行为。另外,与明知是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精神病患者或傻呆妇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男性,而不管其身份。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主观目的是与被强奸妇女发生性行为。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的常见作案手段

1、使用暴力手段实施强奸犯罪,如使用捆绑、堵嘴、卡脖子、蒙头、按倒等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而与之发生性行为

2、使用胁迫手段实施强奸,如用凶器威吓、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毁损名誉、以加害亲属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等手段;

3、利用其他手段实施强奸犯罪,如利用药物麻醉,灌酒至醉,教养关系,职权逼迫,治病或假装治病,乘患病、熟睡之机与之发生性行为等。

结语

强奸罪的认定主要涉及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意愿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性行为。主体要件是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在主观方面,本罪为故意犯罪,目的是与被强奸妇女发生性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强奸罪有明确规定。强奸罪的常见作案手段包括使用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这些手段包括使用捆绑、威吓、迷药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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