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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协议是否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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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协议的成立与有效期限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但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在双方达成一致时即告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土地赠与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即有效成立。房屋赠与需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具有法律效力。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分析

赠与协议的成立与有效期限是否有时间限制,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当赠与双方达成一致时,赠与合同即告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二、土地赠与合同怎么写有效

土地赠与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即有效成立。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是指一方(赠与人)当事人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偿地给付另一方(受赠人)当事人而达成的协议。由于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所以,受赠人一般不对赠与人承担义务。但是,受赠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承担赠与人在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所应承担的义务。

三、房屋赠与需要哪些步骤

房屋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依据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三)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拓展延伸

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将其房屋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赠与房屋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但赠与房屋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程序才能生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房屋需要满足以下步骤:

1. 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与受赠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赠与合同,明确赠与房屋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2. 赠与的房屋应当是赠与人合法所有的财产。赠与人的房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动产范围,也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3. 受赠人应当支付价款。受赠人应当将赠与房屋的全部价款或者部分价款支付给赠与人的指定账户,或者直接交付给赠与人的指定人员。

4. 赠与人与受赠人应当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赠与人的房屋权利人应当向受赠人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受赠人应当将房屋权属转移给受赠人,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等手续。

5. 赠与合同可以约定附义务。赠与人与受赠人可以就赠与房屋的维护、保养、维修等事项进行约定,并在赠与合同中载明。

赠与房屋需要满足上述的法律程序才能生效,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结语

根据上述赠与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协议的成立与有效期限没有时间限制,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土地赠与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即有效成立。房屋赠与需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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