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等。此外,还要核算企业按其他规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的税率和计算方法来核算应缴纳的税费。例如,增值税是按照销售额与税率的乘积来计算,消费税是按照销售额或购置额与税率的乘积来计算,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利润额与税率的乘积来计算。资源税是根据企业的资源开采量和资源税率来计算,土地增值税是根据土地增值额与税率的乘积来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根据企业销售额与税率的乘积来计算,房产税是根据房产的评估值与税率的乘积来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土地使用面积和税率的乘积来计算,车船税是根据车辆或船舶的种类和税率来计算,环境保护税是根据企业的排污量和税率的乘积来计算。
应交税费结转会计如果分录?
1.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应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缴纳税费: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