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上海市小区停车费标准为:小型车一小时一元,大型车/货车的话一小时在两元到三元,特种车一小时按照四元收取。不足一小时的按照一小时计算,超过一个小时的按照小时递增。在八个小时以上不超二十四小时的按照八小时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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