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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的区别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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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区别:
1、两者含义不同。变更登记是指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所有人不变;转移登记是指转移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2、两者适用范围不同。变更登记适用情形包括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不动产坐落、名称变更;转移登记适用情形包括买卖、继承、遗赠、赠与、互换不动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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