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2月18日上午8:30分——10:17分地点:通药公司副总经理办公室
事故责任人:马和兰,女,43岁;
秦世凤,女,41岁。
工种:万能粉碎
直(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经过
12月12日上午9:45分,于是,两人准备好所用工、器具到达工作地点,对周围的大概清理了一下,开始工作至12时工作完毕下班。同时,也进行了简单的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就下班了。
中午12点15分,值班电工巡视到煤磨处,看到煤磨配电室有烟气冒出,感到情况不对,于是进行检查,当把电缆沟胶板及地沟板挪开之后,发现电缆沟东南角有火星的出现,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按照领导要求,立即采取止料停机断电检查的紧急预案,及时进行排查、清理,消除了隐患。经电修车间主任验证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系统开始启动运行。
二、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对现场察看及人员供述分析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机修车间主任只做了工作的安排,没有详细交待于职工在此工作的注意事项。
2、作业者刘秀江、王亚浩在实施作业前没有采取可靠的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思想麻痹、大意,没有意识到在此作业的危险性,而埋下了事故隐患,给事故造成了可乘之机。
3、粉磨车间:对电缆沟的盖板,没有做好严格的封堵,致使电缆沟内大量积尘。
4、机修车间作业人员严重违犯了《动火、防火管理制度》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事发后所采取的措施
1、督促各车间主任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今后在实施各项特殊作业时,须向生产技术部、动力部申请,经安全部门认可同意后,再行实施作业(需办理各项文字手续)。
四、处理意见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补充制度《违章违纪处罚制度(通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