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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业主拖欠物业费,新业主应该如何解决?

来源:意榕旅游网

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前业主应负责欠缴的物业费;

如果合同未约定,卖房人在交房之前与物业公司有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承担物业费;

买房人的物业费责任始于卖房人交付房屋之后。

法律分析

前业主欠物业费按照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卖房人交房之前,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该由卖房人承担物业费;

买房人交纳物业费的义务起于卖房人交付房屋之后。

拓展延伸

应对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法律措施

应对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法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欠款并承担相关费用。其次,可以申请冻结业主的银行账户或财产,以确保欠款能够得到清偿。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要求其协助追缴欠款。此外,物业管理公司还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手段,如业主使用公共设施或停止提供相关服务,以促使其支付欠款。总之,应对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法律措施是多方面的,旨在保护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物业费的正常收取和社区的良好运行。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支付欠款并承担相关费用。其次,可以申请冻结业主的银行账户或财产,确保欠款得到清偿。同时,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寻求协助追缴欠款。此外,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手段,如业主使用公共设施或停止提供相关服务,以促使其支付欠款。综合来看,这些法律措施旨在保护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物业费的正常收取和社区的良好运行。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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