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经正式实施。如果个人没有将垃圾分类投放,最高将面临高达200元人民币的罚款,单位混装混运最高罚款5万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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