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超车的情形如下: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不得超车的情形的法律规定:
1、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道、陡坡、隧道、窄桥、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儿童活动区域、医院门前等视线不良或者复杂路段;
2、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3、前车正在左转、掉头、超车的情况下;
4、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
5、行经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医院门前等需要减速慢行的路段;
6、遇有交通堵塞时,在车辆已排队等候的路段;
7、交通信号灯显示禁止超车信号或者路面标线禁止超车的路段;
8、其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不得超车的情况。
综上所述,不得超车的情形包括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行经特定路段如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