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协商退还定金,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退回全部定金或是一部分定金,如果出租人不同意退还的话,即使去起诉,定金也是不能退还的。因为定金是具有担保性质的。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没收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