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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防溺水教育工作制度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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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创建无烟单位,为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树立良好的幼儿园形象,提高师生的文明水平,根据《xx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禁烟制度:

  1、幼儿园教职工、家长应自觉遵守幼儿园的禁烟规定,严禁在幼儿园内吸烟。

  2、全体教师有义务经常对幼儿进行禁烟的教育,宣传吸烟的危害。也要对幼儿家长进行教育,努力为幼儿营造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

  3、对来校参观、听课、开会、检查、参加活动和联系工作的同志及家长,一律不得在教室、会场、操场及幼儿活动场所吸烟。如发现其在幼儿园内吸烟,有权对其进行规劝。

  4、幼儿园要在会议室及校园明显的位置悬挂禁烟标志。

  5、幼儿园应热情接待来客,但不得向客人及领导敬烟,也不得在接待场所摆放香烟。

  6、幼儿要严格遵守日常规范,严禁吸烟,并将遵守幼儿园控烟制度作为评选“三好幼儿”的考核指标,无论在何处发现幼儿吸烟,任何教师都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7、监督员定期进行检查,将禁烟工作作为教职工评优指标之一,对戒烟成功者,幼儿园酌情予以表扬和奖励。

  8、以上各条,望全体教职工、家长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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