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住宿生的学习、生活、食宿等方面的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 学生家长责任目标
家长是孩子成长成材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孩子安全负责,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掌握孩子的动态,做到以下几点:
1.家长要配合学校和老师的工作,教育子女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住宿点的各项规章制度,家长要为孩子选择管理规范、环境好、证件齐全、对学生真正负责的业户居住。
2.家长不让孩子住无消防设施,存在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的住宿点。
3.家长不让孩子住房舍破旧、檩木、墙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宿点。
4.家长不让孩子住卫生环境差、证件不全、存在饮食安全隐患的住宿点。
5.家长不让孩子住业主有犯罪前科、其亲属、子女品德不良的住宿点。
6.家长不让孩子住业主管理松懈、对孩子学习、生活不负责的住宿点。
7.家长要经常与老师、业户联系,关注孩子的学习,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招住户要做好校外时间对孩子的监护工作,看护好晚自习,杜绝学生私自外出,上网吧、游戏厅等,要主动与招住户签好协议。
8.家长要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预防、避灾避险、防雷击、防溺水、预防侵害等方面的教育。如发现住宿点对孩子管理不严,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政府、学校举报,让孩子撤出该住宿点。
9.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要求准时到校,周日下午不能提前返回住宿点。
10.家长要配合校方对孩子的监管,及时与招住户、送子车等签好各种责任状,上交校方存档。
二、 学生家长如果因违反以上条款而造成住宿生安全问题的后果自负,学校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本责任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
月31日。
立状单位:花园镇中心小学
立 状 人:(校长签名):
受 状 人(家长签字):
(学生签名):
班 主 任(签 字):
花园镇中心小学
20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