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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与学校的责任状 篇5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住宿生的学习、生活、食宿等方面的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 学生家长责任目标

  家长是孩子成长成材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孩子安全负责,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掌握孩子的动态,做到以下几点:

  1.家长要配合学校和老师的工作,教育子女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住宿点的各项规章制度,家长要为孩子选择管理规范、环境好、证件齐全、对学生真正负责的业户居住。

  2.家长不让孩子住无消防设施,存在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的住宿点。

  3.家长不让孩子住房舍破旧、檩木、墙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宿点。

  4.家长不让孩子住卫生环境差、证件不全、存在饮食安全隐患的住宿点。

  5.家长不让孩子住业主有犯罪前科、其亲属、子女品德不良的住宿点。

  6.家长不让孩子住业主管理松懈、对孩子学习、生活不负责的住宿点。

  7.家长要经常与老师、业户联系,关注孩子的学习,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招住户要做好校外时间对孩子的监护工作,看护好晚自习,杜绝学生私自外出,上网吧、游戏厅等,要主动与招住户签好协议。

  8.家长要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预防、避灾避险、防雷击、防溺水、预防侵害等方面的教育。如发现住宿点对孩子管理不严,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政府、学校举报,让孩子撤出该住宿点。

  9.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要求准时到校,周日下午不能提前返回住宿点。

  10.家长要配合校方对孩子的监管,及时与招住户、送子车等签好各种责任状,上交校方存档。

  二、 学生家长如果因违反以上条款而造成住宿生安全问题的后果自负,学校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本责任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

  月31日。

  立状单位:花园镇中心小学

  立 状 人:(校长签名):

  受 状 人(家长签字):

  (学生签名):

  班 主 任(签 字):

  花园镇中心小学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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