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中、高中(含中职)非毕业年级按照5月11日做开学准备。
2、小学高段(4—6年级)在初中、高中全部开学平稳运行一周后,按照5月18日做开学准备。
3、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院校)非毕业年级和成人高校所有年级按照5月18日做开学准备;各学校按照分期、分批、分省域错时错峰开学的原则,“一校一策”确定具体返校时间。
4、小学低段(1—3年级)、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由各市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幼儿园、学校防控条件确定开学时间,但不得早于5月25日。
5、除高考补习班外,其余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部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在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各市确定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活动开展时间。
6、各地、主管部门、学校和家长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周密闭环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工作,确保复学工作平稳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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