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
20xx年2月18日下午5点30分,我在距离学校1.5公里处的新天地网吧遭教师检查发现。当时,从在放学15点30分到17点30分钟,我总共上网了两个小时。
我去网吧的原因,是刚刚周五在学校完成了两个班级活动策划书,准备将这份策划书发送给朋友的广告公司,以帮忙印刷。不过我家里又没有电脑,只能够来网吧上网发送给对方。
虽然我没有在网吧里玩游戏,但不管原因如何,我作为一名初三学生,本身就是未成年人,仗着相貌有点接近18岁,还用一张哥哥的假身份证混进网吧。这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错误行为。今天我遭遇老师批评教育,我也没有太多怨言。我深深地知道错误了,我感到很内疚。我已经决定,要坚决纠正错误,今后开始到满18周岁这段时间,我无论什么时候再也不去网吧
检讨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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