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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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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保证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本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营部为医疗器械购进职能部门。

  三、经营部根据市场和经营需要按年、月认真编制进货计划。

  四、进货计划应以医疗器械质量为重要依据。编制计划应有质量管理部参加审核,协同把好进货质量关。

  五、购进的医疗器械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医疗器械;

  2、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3、购入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产品批号,如产品有效期的应规范注明有效期。

  4、说明书、标签、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六、对首营企业进行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并按《首营企业审核制度》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进货。

  七、对首营品种进行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并按《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进货。

  八、购进医疗器械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须明确质量条款;电话、传真要货必须有质量约定,事后须补签书面合同并明确质量条款。

  九、购货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1、质量应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2、医疗器械附产品合格证;

  3、医疗器械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进口医疗器械必须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原印章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十、合同上供货方签订人必须与在购货方备案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相一致。

  十一、购进医疗器械应要求供货方开具合法票据。票据上购销双方的品名及签章应与双方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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