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的法语是:Wang Hongwen。
王洪文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王洪文详细内容】
王洪文(1935年-1992年8月3日),男,吉林长春人,“四人帮”成员之一,无产阶级主要策划者之一,林彪、反集团案主犯。⒈吉林长春人。1950年参加中国人民。1956年加入中国党。曾任上海国棉十七厂保卫干事。“”开始后,成为上海“工人造反总司令部”主要负责人。后任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副,与、、姚文元结成“四人帮”,阴谋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1977年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永远开除其党籍,并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被最高人民特别法庭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网友释义
王洪文(1935年-1992年8月3日),男,吉林长春人,“四人帮”成员之一,无产阶级主要策划者之一,林彪、反集团案主犯。曾任中国员会副、政治局常委、委员。十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举为委员会副,靠“造反”起家的王洪文,因的赏识,成为继林彪之后的第二个所谓“人”。从此,、、王洪文、姚文元在政治局内结成“四人帮”,加紧了篡党夺权的活动。198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特别法庭确认其为反集团主犯,判处被告人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2年8月3日因肝病病死于狱中。
三、其他释义
王洪文(1934-1992):吉林长春人。1950年参加中国人民。1956年加入中国党。曾任上海国棉十七厂保卫干事。“”开始后,成为上海“工人造反总司令部”主要负责人。后任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副,与、、姚文元结成“四人帮”,阴谋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1977年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永远开除其党籍,并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被最高人民特别法庭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四、关于王洪文的成语
五、关于王洪文的词语
六、关于王洪文的造句
1、王洪文惶恐万状,还未及作出反应,就被行动小组扭离现场,戴上铐子,押上了早已准备好的红旗轿车,拘押到隔离室内。
2、王洪文本来就是个“酒桶”,有酒必喝,酒量不算太大但贪杯。
3、王洪文的警卫,被挡在怀仁堂正厅之外。
4、活该,当年与他一起造反起家的耿金章,就是那个二兵团头头,也得到过王洪文给与的类似待遇。
5、此文带着我们穿越时空,真切地看到处在权力巅峰时王洪文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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