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住所地:浦江县特色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张
申请事项:
要求法院对中国工商银行浦江支行开具的中国工商银行汇票(浙bb9116286)除权判决。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9月28日在中国工商银行浦江支行开具了汇票一张,申请人是浦江新义锁具有限公司,收款人是苏州市新区星火铜材厂,票据金额为10146元,票据号为浙bb9116286。该票据不慎遗失。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浦江县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请求法院对中国工商银行浦江支行开具的'中国工商银行汇票(浙bb9116286)除权判决。望法院予以受理为盼。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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