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安人员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2、值班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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