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9月30日,按照本所民法典学习计划安排,全体律师齐聚一堂,在事务所会议室集中开展民法典学习交流讨论会。交流讨论会议由事务所主任张主持。
此次交流讨论会以“民法典适用问题漫谈”为题,由主谈律师结合自身学习和办案经验与大家分享民法典适用应注意的相关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展开讨论,以此达到全所律师共同加深和提高民法典适用问题的认识,增强律师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
交流会上,具有多年执业经历和法律教育背景的郭律师,首先就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中的体现及在具体办理案件中如何把握应用的问题,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他说,民法典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目的开宗明义写在法典第一条,核心价值观入法入典是我国立法的一个创举,体现了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也是民法典的亮点。他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民法典,意味着在实际应用中将产生与法理相同的作用,作为执业律师,应当高度重视和关注核心价值观写入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真学习和把握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总编及各分编条文中的体现,准确掌握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实施过程中的适用原则和方法,将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到所办理的案件之中,在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履行好通过个案引领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义务。讲谈中,郭明律师结合自身曾经代理的案件,重点解读了民法典体现核心价值观的主要条款。
随后,张律师与全所律师分享了“民法典法律适用的法律思维及民事案件法律方法”。她首先强调了法律思维在律师办理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她说,法律思维是按照法的原理、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思想取向,作为法律人,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要办理好业务,就要不断学习和养成法律思维的习惯,这是执业律师的一项基本功,尤其是青年律师,在职业成长过程中一开始就要沉下心来苦练勤练,练扎实。分享讲谈中,张律师具体讲了法律思维的一些分类,合法性思维、权利思维、体系性思维、辩证性思维、程序性思维、穿透性思维等。在谈到民事案件法律方法上,张锐雪律师给大家讲了法律分析方法、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个案类比法三种方法,重点介绍了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深入讲了请求权基础检索顺序、请求权竞合等问题。
在两位主谈人讲谈过程中,与会律师纷纷互动讨论,气氛热烈。《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徒法不足自行”,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贯彻民法典是包括律事务所在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当前的重要任务。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自《民法典》颁布之日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多形式多途径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此次“民法典适用问题漫谈”专题交流讨论会,经过精心准备,取得了良好效果,全所律师一致认为,交流会的形式很有新意,专题内容不同于具体条文的学习,是基于法条规范,又高于具体条款,通过分享讨论,大家对民法典有了更加清晰的体系化认识,也对培养法律思维的习惯,把握法律分析方法很有帮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