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A于20xx年11月16日死亡,死后近亲属关系有妻子B、长子C、次子D、长女E。为妥善处理A遗产相关事宜,现继承人B、C、D、E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A生前名下所有存款(包括死亡赔偿金)及生活日用品归B所有,B放弃对其他财产的继承。
二、C对于A生前名下所有存款放弃继承,对于名下所有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小区号楼单元**室房产(济房权证历下字第号)应继承的份额折抵欠D的*元债务,其应继承的份额归D所有。
三、E放弃所有财产的继承。
四、A生前名下所有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小区号楼单元**室房产(济房权证历下字第号)归D所有,D放弃对其他财产的继承。
五、上述房产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小区号楼单元**室房产(济房权证历下字第号)已被拆迁,后附拆迁协议复印件一份,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由D个人行使和履行。
六、本协议一式份,自各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签字:、 、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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