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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防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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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疫情报告员:疫情排查员:疫情登记员:

  槐荫区青少年宫第一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由xx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幼儿园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幼儿园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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