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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工作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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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职责是搞好教育教学,要搞好教学工作,就要认真落实教学工作常规,认真做好五个五环节工作。更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运行机制,特订如下评估制度:

  (一)自查评分

  老师根据保项记分标准,自查分项计分,计分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主张过分谦虚。

  (二)学科组长评分

  每月由组长进行一次落实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外盖好章,作好记录,向学校汇报情况。

  (三)校级评分

  1、每期开学后一周,全校进行一次开学工作检查。

  2、平时教导处不定期进行抽查。

  3、期中、期末组织力量(校长、教导主任、组长、教师代表)进行全校性大检查,期末检查后的教案,每本写上“已用”两字盖章已示作废,严格控制伪劣教案和重复使用的教案。

  4、常规检查评估内容见后面。

  5、在课堂教学中,优化教学方法,教学要求,教学手段等方面有所改革,有所创新,有经验文章经学校领导考核承认的记18—至19.5分。

  6、其余教师上课评分,可以个人申报,学校行政同与随堂听课,评课与教学竞赛的办法,衡量分数。

  7、凡计分在18分以上的为学校骨干教师,19分以上的为教学能手,具备随时对外出课的资格。

  8、对组长评分或领导评分两次都低分的教师,通报批评。

  9、每学期结束,由学校领导统计评估数据,进行综合评分,填好工作目标考核统计的档案。

  10、把常规工作优劣列入晋升、评优、教学奖,优者优先,劣者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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