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辖区内所有党组织和,外地流入本辖区的流动,有意愿的干部群众。
二、服务项目:确保在流动到辖区内的所有都能就近找到党组织,确保缺少资源的基层党组织有活动场地。成为辖区内在职和在籍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教育和培训的基地。
(一)接转组织关系
受理办理接转组织关系;出具外调证明材料;接纳党外群众递交申请书,并帮助其落实培养、教育的基层党组织。
(二)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提供各级有关领导讲话、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查询;提供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及法律、法规等各类咨询。
(三)代理承办服务
对缴纳党费等提供受理服务;对流动、下岗等有特殊情况的提供档案临时代管服务;提供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的服务。
(四)接待信访服务
对反映的有关待遇、组织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党组织及负责人、有关问题的反映,服务中心认真登记后,按管理权限及时上报,并督促、协调解决,负责反馈给本人。
(五)群众创业服务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有创业愿望的群众提供培训、职业介绍、创业贷款、扶植等服务;调查摸底建立有创业意愿的群众档案库和用工信息库、信息公示栏。
(六)流动管理服务
配合流入、流出地党组织共同做好对外来流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 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慰问流动,或用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联系外出的流动,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等。
(七)为非公企业党组织提供服务
搭建非公企业党组织学习交流平台;做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
(八) 志愿者服务
组织志愿者到社区报到,根据社区情况及群众需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九)首问责任制度
1、到服务中心接转关系、咨询、求助等,服务中心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服务范围的及时报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2、服务中心受理的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十)求助热线服务
对和群众提出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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