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36号)的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现有的营业税制度将全面停止执行,改为缴纳。因此20xx年5月1日后您在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保险”)投保的保单将为您开具(不能开具营业税)。
若您投保的保单于20xx年5月1日前起保(即保险责任开始时点),请于20xx年4月25日前通知您的中银保险联系人或前往我司营业网点开具营业税,以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若您在20xx年4月25日后(国家规定的已缴纳营业税保单补打最后期限前),对20xx年5月1日前起保保单提出补开要求,我司将按照国家相关税务、在规定期限前为您补开,但如果因此产生额外,需要由您自行承担。
若您投保的保单于20xx年5月1日之后起保,但我司在20xx年4月30日之前已经为您开具营业税, 20xx年5月1日之后要换成,请将我司已开具的营业税原件退回,我司核对无误后,我司会为您重新开具一张。
从20xx年5月1日起,中银保险将根据颁布的相关法规,对所提供的服务缴纳,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由于开票系统设置及向税务部门领购需要一定时间,我司在20xx年5月初可能无法为您立即开具。此类保单我司将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及时根据保单信息为您尽快开具,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分为专用和普通两种,其中专用只能对一般纳税人开具。若贵单位为一般纳税人且需要我司开具专用的,中银保险需登记贵司的纳税人信息,并确认贵司的一般纳税人身份。若您在此之前并未向中银保险提供过开票信息,请联系您的中银保险联系人,并提交相关资料,我司将为贵单位办理涉税信息补录手续,并于信息补录成功后,为贵单位开具专用。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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