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第7条 特别约定

第7条 特别约定

来源:意榕旅游网

  7.1 保密义务

  (1)在甲方对本片公开或播映前,本片的剧本、具体故事内容、摄制画面、配乐及其词曲、摄制素材、摄制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剧组主创人员信息及其变化、摄制资料和摄制进度、与本片摄制相关的各种事实等)均属甲方重大商业秘密,一经泄露即会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除甲方为宣传营销需要而将前述部分商业秘密披露或许可乙方及制片人披露外,双方及制片人均应保守前述商业秘密。

  (2)本合同所涉及的各项条款均为商业机密,双方及制片人应予保密,未经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内容向社会公众披露;因本合同签署、存档、财务等需要,双方将本合同内容披露给各自法务人员、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的,应确保其各自相关人员对本合同保密。

  7.2 双方及制片人承诺

  (1)基于艺术创作与探索的基本保障,双方及制片人承诺:若因本片而引致第三方或社会公众对甲方、制片人给予负面评价,或导致甲方或制片人的声望、名誉受损或遭受其他形式损害,一方不能向另一方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道歉,一方也不应对另一方及本片进行任何形式的诽谤和指责。

  (2)制片人应对本片主题、题材、价值观的政治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查和把关,帮助甲方顺利取得影视行政主管机关对本片发放相关许可。

  (3)本合同签署后至制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前,乙方及制片人不得承接任何与本合同约定的制片人工作相冲突的活动或从事任何影响制片人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活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